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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驾考替考不可取!罚款禁考,还要拘役半年!
发布日期:2017-12-29     分类:行业新闻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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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考找人替考要承担什么法律后果,你知道吗?

 

11月20日,广东菏泽首例驾考替考案宣判审理结果。涉案考生李某、替考者沈某、中间人郭某因犯代替考试罪分别受到相应的处罚。

菏泽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驾驶人考核科科长王亮介绍,今年6月29日上午,在菏泽一次驾考科目四考试中,工作人员验证一名叫“李某”的考生身份时发现有些蹊跷。

身份证信息显示,“李某”1980年出生,而应考者看上去仅有20岁左右,与实际年龄相差较大。

随后,工作人员询问该考生身份证上的相关信息,这名考生却连出生年月及家庭住址之类的信息都说不上来,而且神情越来越紧张。

很快,这名男子交代,他真名叫沈某,1996年出生,是在替李某考试。

经调查,李某为了“顺利”通过科目四考试,委托中间人郭某找人替自己考试,并交给郭某4500元。郭某通过关系找到了沈某,沈某冒用李某的身份信息参加了科目四考试。

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审理后,以代替考试罪判处李某拘役六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1万元;同时,以代替考试罪分别判处沈某、郭某罚金1万元。

另外,李某的驾考科目一、二、三成绩全部作废,且还要被禁考一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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